聯合新聞網 2008/06/09 記者藍凱誠鳳山報導



高雄縣警方3天前查獲詐騙集團兩名車手,初步查出全台有36名被害人,詐騙得手金額近600萬元,2名男子「上網找美眉」,連對方的模樣都沒看到,就分別被騙走9萬9000元及7萬1000元。



縣警局鳳山分局指出,住鳳山市的電子公司作業員鄭文雯(女,39歲),本月2日向地下錢莊借貸1萬元,對方由歐敏智(42歲,有毒品及詐欺前科)及不明男子出面,要求她交付銀行帳戶的金融卡,並每3天存1000元利息進帳戶,以便錢莊提領。



鄭文雯交出金融卡後,對方卻把她的帳戶當成詐騙人頭戶,隨即被列為警示帳戶,鄭文雯於6日上午10時到鳳山市中山路1家銀行存入1000元利息時,轄區警方接獲銀行通知將她帶回處理。



員警隨即利用鄭文雯「釣大魚」,當天下午2時10分在鳳山火車站查獲出面的歐敏智及許騰輝(52歲,有詐欺、毒品前科),在他們車上找到大批人頭帳戶及被害人資料,歐敏智堅稱自己只是「車手」,老闆是綽號「王仔」男子;許騰輝否認涉案,聲稱只是單純陪歐敏智前來。



警方根據查扣的人頭帳戶資料,查出全台共有36人受騙,詐騙得手金額達568萬多元,其中台北縣李姓女子(41歲)上月中旬,遭歹徒以「被害人身分遭冒用,必須把存款轉存到指定帳戶」的手法,騙走143萬5000元。



南投縣林姓男子(20歲)及新竹縣濮姓男子(29歲),上月中旬及下旬分別「上網找美眉」,在網路上相約見面後,對方以查驗被害人「是否警務人員」為由,請被害人先匯款3000元,接著再佯稱系統遭被害人搞到「當機」,要求被害人賠償。



歹徒隨即以舉發被害人違法「找美眉」,喝令被害人支付封口費,林姓男子被迫匯款9萬9000元,濮姓男子也損失7萬1000元,被害人事後分別向警方報案。



警方偵訊後,前天傍晚將歐敏智及許騰輝依詐欺、重利及洗錢防制法罪嫌,鄭文雯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罪嫌移送法辦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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