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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包養騙上床 前科狼人判半年

中時電子報 2008/07/29 陳俊雄/北縣報導

34歲男子陳宏榮上網提出每月20萬元的高價包養費,卻只是以偽造匯款單虛晃一招,就騙得「瑤瑤」、「小蓉」2名美眉和他春風二度。板橋地院依詐欺罪將陳洪榮判處6月徒刑,並得易科罰金。


曾因買春遭判4年徒刑、緩刑5年的陳宏榮,九十四年七月在綽號「瑤瑤」的江姓美眉網站留言版,留下每月20萬元代價包養的訊息,居然就順利約出「瑤瑤」。


為了取信「瑤瑤」,陳宏榮先在銀行佯裝要轉帳到「瑤瑤」的郵局戶頭後,隨即在匯款過程中取消以取得一張交易明細表。接著陳某再變造這張明細表,讓「瑤瑤」誤認錢已入袋而欣然和他開房間。


事後「瑤瑤」補刷存摺發現20萬元並未入帳,找上陳宏榮理論,沒想到陳某再度使出騙術讓「瑤瑤」誤認確有匯款,二度和陳某共往旅館辦事。


陳宏榮除和「瑤瑤」勾搭,也以相同的包養價格吸引「小蓉」上勾。2女連續遭騙失身卻分文未得,告警揪出了這名包養騙徒。


由於「瑤瑤」、「小蓉」2女當初純是為錢下海,雖是遭騙分文未得,但援交賺錢行徑卻不足取,被檢警訓斥一番;以高價包養之名騙色的陳宏榮,則是遭到板橋地院依詐欺罪判處6月徒刑,並得易科罰金。


法界人士則指出,「包養費」和「賭債」一樣都違反社會善良風俗,依法被害人均不得請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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