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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險情人 去年至今害36命

【聯合報/記者何定照/台北報導】 2008/07/11

小萍和男友提分手,結果男友不但頻打電話騷擾,還動員親友團辱罵她「始亂終棄」,嚇得小萍膽戰心驚。小萍終於應約出門,被要求跪下,遭潑硫酸失明,然而小萍只想著:「我總算解脫了,至少不用擔心父母受害……。」

「分手後還不斷追求,就是性騷擾。」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長賴芳玉鼓勵女性遭情人暴力,要立刻報警。

近日情殺事件連連,分屍、毀容、挖眼珠駭人聽聞,現代基金會調查,從去年一月至今年六月,媒體報導的情人暴力、情殺案有兩百六十四起,平均每兩天一起,波及四百七十六人,有卅六人喪命,受害人超過九成是女性。

現代基金會指出,這些案件最主要的發生原因是「分手」,占所有原因的六成五。加害手法包括傷害、殺人、恐嚇威脅、精神虐待、強制性交等,其中殺人及殺人未遂占兩成,顯見情人發狠的危險。

「談戀愛就像貼狗皮膏藥,貼的時候容易,要分手時若撕得太猛,常會皮開肉綻。」中心診所精神科醫師李光輝指出,情人分手時機很重要,首先得觀察對方在兩周內有否心情波動,再循序漸進慢慢談,並在公開場所提分手,最高哲學是「讓對方提分手」。

李光輝說,最好一開始就避免危險情人,指標包括有無傷人前科、酗酒、嗑藥習慣。

「一發現對方有暴力傾向,就該慢慢遠離。」李光輝指出,根據美國調查,女性遇到暴力情人,平均會被傷害十七次、七個月後,才會提分手。

「把癡纏當浪漫的迷思,一定要破除。」賴芳玉表示,許多癡纏愛慕者的例子,被描述為「癡情漢」,但這些浪漫往往變成暴力控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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