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8/new/sep/19/today-so11.htm

26刀殺死女友老爸 判死刑

自由時報 2008/09/19

〔記者孫友廉/台北報導〕男子戴德穎不滿程姓女友分手,躲進女友家頂樓38小時,伺機殺害程女,卻被程母發現,程母好心要煮東西給戴某食用,豈料戴某竟殺傷程母,更將趕來救妻的程父砍殺26刀致死,最高法院昨天判戴某死刑確定。

這是最高法院今年第2個判處極刑的案例,第1案於今年初將強盜殺人的網路之狼王國華判死刑。法院指出,戴不顧程父有病在身,以及程家父母曾有共同生活照顧之情,甚至殺人逃亡時,仍在日記中表明「還有機會幹掉她(程女)」,可謂泯滅人性、冷血無情、惡性難改,因此判處死刑確定。

判決指出,現年33歲的戴德穎,94年間上網認識程女,搬進程家,但戴遊手好閒,由於程父剛開完刀在家休養,經濟日益窘困,程母反對兩人交往,要戴搬離程家。後來戴要求復合,並要求搬回程家都遭拒絕,戴懷恨在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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