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╱記者鄭國樑╱高雄報導】 2009.01.13

林姓女子為討男友歡心,多次刷卡買名牌,結果不到一年刷爆7張卡,連循環利息欠了上百萬元,前天想尋短,鼎金派出所巡邏員警趕往制止,聽了她吐3小時苦水,還幫她連絡債權協商單位,勸她「金錢買不到愛情」,別再糊塗過日子。

女子當晚打消尋短念頭,員警還是不放心,昨天還請她住處社區管理員多注意,巡佐施水心希望林女早日覺醒,勸她好好工作還卡債不成問題,只是別再有拿金錢換愛情的想法。

三民二警分局鼎金派出所巡佐施水心,前天中午與警員王士良巡邏,民眾報案說有女子在鼎強街要跳愛河,兩人趕往調查,果然看見32歲的林女傷心地哭著,於是問她發生什麼事?

林女說她積欠卡債100多萬元,自己只是賣場的櫃檯員,一個月2萬多元怎麼還?想跳河或跳樓一了百了。兩人趕緊安慰她,施水心說「妳還年輕,只要有收入一定能還清」,王士良也安慰她「不只能還錢,省吃儉用還可以存錢」,他們帶林女回派出所,眼看已經過了下班時間,仍繼續幫她連絡信用卡債權協商電話,林女知道債務還有救,心情平靜許多。

警方看她個性純樸,納悶她為什麼欠100多萬元卡債,細問下,她透露自己是養女,養父母已經不和她往來,她獨自租屋,也和一名男子交往,她坦承缺乏安全感,男友向她要名牌衣服、包包,都盡量順著他,結果刷爆7張信用卡,現在男友也離開了,前天心情差透了才想尋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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